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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分析學上認為30歲年齡段是一段未知的時期,是一段不斷積累經歷的時期。然而,到了50歲以後回顧過去的人生,才明白三十幾歲時積累的經驗為目前的生活奠定了基礎。

如果說二十幾歲是確定發展方向的時期,三十幾歲則是估量在選擇的方向上能夠走多遠並為之打好基礎的時期。三十幾歲時對生活的熱愛程度決定你在工作領域能夠取得多少成就。

二十幾歲可以嘗試各種可能,不斷摸索自己的道路,一旦發現錯誤,及時修正過來就行。然而,30歲之後,不管你選擇的是什麼,只要不是一條大錯特錯的道路,最好能夠盡自己最大的努力朝前行,全身心地去投入到你所選擇的工作中去。三十幾歲的你必須這樣做。時間很公平,不管是好的還是壞的,我們投入多少熱情和精力,時間就結出多少果實。這便是時間的法則,很多實際例子都證明了這一點。

在一所高中裡曾經有一個搖滾樂隊。樂隊成員雖然並不出名,但是對音樂充滿了熱情,接下了在德國漢堡一家俱樂部中每天演奏8個小時的工作。因為他們每天演奏8個小時,熟悉了曲子的各種風格,所以能用獨特的、全新的方式來演奏許多曲子。他們在一年半的時間裡一共一起演奏了270天,對樂隊其他成員的風格瞭若指掌,也懂得了互相配合,創作出美妙的曲子。所以,等到離開漢堡的時候,他們已經能夠演奏出與其他樂隊完全不同的精彩音樂。這個樂隊就是著名的披頭四樂隊。

因此,我們可以這樣說,披頭四絕不僅僅是由約翰‧藍儂和保羅‧麥卡尼這些音樂天才組成的樂隊。在獲得成功之前,他們花了大約10年的歲月不斷地唱,不斷地演奏。他們投入的大量時間和努力最終讓他們變成了音樂天才。

《超常之輩:成功的故事》的作者馬康‧葛拉威爾(Malcolm Gladwell)認為,披頭四樂隊成員是證明「1萬小時法則」的人。所謂 「1萬小時法則」,是指只要在某個領域投入1萬個小時的努力,那麼任何人都能夠成為某一領域的超常之輩(超越普通人範疇的成功人士)。

事實上,知識和技術以蛋白質形態儲存在大腦中,在必要的時候提取使用。重要的不是大腦中存儲了多少資訊,而是這些資訊是如何有機地聯結整合在一起的。舉個例子來說,如果只是把物品隨意地堆放在倉庫裡,那麼找起來會花上很長時間;但如果將它們系統地整理並堆放在一起,找起來就很容易了。

保存記憶的大腦皮質存在大約140億個神經細胞,記憶的核心工作便在於連接神經細胞的「突觸」。突觸的密集度對頭腦的開發會產生決定性的影響。突觸使用頻度越高,就會變得越多越活躍,其密集度也會越高;但是如果不去使用,就會慢慢變弱,並最終消失。因此,工作的時候,為了最大限度地發揮效率,獲取卓越的成果,就必須多用腦,不斷地啟動突觸。只有堅持不懈的努力才能夠創造出卓絕的大腦。那麼,需要付出多大的努力,才能成為某一領域的專家呢?

正如前面所提及的,馬康‧葛拉威爾主張需要1萬個小時;神經學專家丹尼爾‧利瓦廷也揭示出一項研究結果,認為不管任何一個行業,如果一個人的技能要達到世界水準,他的練習時間就必須超過1萬個小時。丹尼爾‧利瓦廷指出:

「無論是作曲家、棒球運動員、小說家、滑冰運動員、鋼琴演奏家、棋手還是作案屢屢得手的慣犯,以及所有其它什麼領域中的人,統計結果顯示,要成為某一領域的行家,練習時間需要達到1萬個小時。1萬個小時大概相當於每天練習3個小時,或者一周練習20個小時,然後持續練習10年時間。目前還沒有發現在任何一個領域中,有人花費比這更少的練習時間,就能夠成為世界水準的專家。由此可見,長時間的練習能讓人的大腦吸取各種技能資訊,保證一個人成為專家。」

一說1萬個小時,也許你會瞠目結舌,心生畏懼。然而,每天花3個小時,然後只要持續10年就可以了,難道不值得挑戰一下嗎?不管是什麼,只要你全力以赴,那麼10年以後,你就能夠成為該領域中公認的專家。因此,請在三十幾歲的時候,滿懷激情地生活吧,這是50歲的我可以給你的最好建議。



選擇一項自己最喜愛的事情,每天花2個小時,深入地對其瞭解、練習。
想一想50多歲時的你,如果你不想面對悲慘的50多歲,那麼從現在開始行動起來,你不能再浪費每分每秒,用自己的雙手去挖掘享受不完的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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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an編輯病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