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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自己的世界跟外面的大世界串接起來,
有機會去做那些只憑我一個人永遠做不到的事。


      我每次去的時候,卻都看到作為一個創作者的孤單,尤其是在聽到每個人在爭辯著這個作品
的意義,是好還是壞,喜歡還是討厭,越是眾說紛紜,越能體會那種強大的孤單,像是要將我吞
噬般。

      因為我的工作可以一年到頭都在世界不同的角落生活,我開始寫在各地看到不同的生活方式
所帶來的人生啟發。這下筆思考的過程讓我頭腦清楚,發表分享的互動過程則讓自己開心,但是
從來不覺得我因此就是個「旅遊作家」。

      出版社總是向我要旅遊的照片放在新書裡面,讀者也總是問我哪裡最好玩,記者問我剛從
哪裡旅行回來,廣播節目要我上節目聊旅行中的豔遇,就連搭飛機認出我的空服員也親切地問我
這趟又要去哪裡旅行,回來是不是又要寫一本書。我是﹁旅遊作家﹂的誤解,像是一腳踏進熱柏
油,怎麼樣也甩不掉。

      知道我一直是有全職工作的人似乎不多,知道我三十歲之後的工作,是在國際非營利性組織

  的人或許就更少了,至於為什麼要選擇從高薪的美國跨國企業主管,變成一個跟緬甸公民社
會一起工作的人,似乎就更難理解了,所以不如繼續叫我旅遊作家最為簡單。

  作為一個旅遊作家,當然沒有什麼不好,我一個人就可以做。每個旅遊作家都是這樣的,一
個人旅行,一個人寫作,然後交給出版社或雜誌社,新書出版以後,辦一些演講活動,幸運的話
找到一些贊助商,又接著下一場旅行。一直專心做一件喜歡的事,把它做好,應該可以繼續下去。

  到了三十歲,我看到的世界比二十幾歲時大了,想做的事情也變大了,再也不是我一個人可
以完成的,卻還勉強繼續留在原本的書房角落,那不是很哀傷嗎?

  所以三十歲以後,我決定把我的書桌跟椅子搬到曠野中,我要走出去,努力從一個旅遊
家,加入那些希望世界變得更好,相信世界有一天會和平的行伍中,變成這股美好力量
中難以辨
認的一分子。

  但是夜闌人靜的時候,我還會爬上這張在曠野中的巨大桌椅,一個人在月光下振筆疾書,就
像我往常所做的那樣。

  於是,寫作的快樂,又回來了。那一年,一家跨國時尚雜誌找我去當總編輯,提出極其誘人
的條件,但是我毫不猶豫地拒絕了。之後這家雜誌遠從澳洲雪梨的亞太總部,又陸續找我到中國
去擔任開版的總編輯兩回,也被我慎重地拒絕了。因為我發現,作為一個作家真正的快樂,不
於一個人能夠寫多少本書、賺多少稿費,而在於如何把自己的世界跟外面的大世界串接
起來,有
機會去做那些只憑我一個人永遠做不到的事。就像一個醫生行醫的滿足感,應該不
在於一天能夠看多少個病人,而是經由長久持續性的照顧所產生的親密感與個人滿足感,勝過因
治療偶發性疾病所產生的短暫快樂。也就是說,當一個醫生用自己的生命與另一個生命交會
的時
候,努力讓病人的生命因為自己的專長而變得更好的過程

摘自《我,故意跑輸:當自己心中的第一名,
作家褚士瑩和流浪醫生小杰,寫給15、20、30、40的你!
》P.180-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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