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本書,改變了我的人生。

  然而,我卻忘了這本書的故事情節。不要說把故事情節忘了,我翻遍書架,才發現我根本沒有這本書。

  於是,只好跑去書店購買這本書,發現同時有賣精裝本和文庫本,在百般猶豫後,買了文庫本。所以,讀者是很薄情的。

  雖然我說這本書改變了我的人生,但並不是說看了這本書後,讓我變成不良少女,或是立志要成為作家,或是對未來自暴自棄,或是莫名其妙地開始自然high。

  這本書,讓我的閱讀習慣發生了巨大的改變。

  不,這麼說,聽起來好像我以前也飽覽群書,看了這本書後,開始閱讀大量不同種類的書。不,完全不是這麼回事。

  我是在高中三年級時邂逅了這本書。

  雖然有著「作家」頭銜的人不應該自鳴得意地說這種話,但我還是必須坦誠,我小時候並不是個文學少女。

  我對國語課完全不感興趣,連三張稿紙的閱讀感想,我都是費了九牛二虎之力才能填滿格子。

  但我喜歡看漫畫。漫畫更有真實感,也有趣多了。和我同世代的人,或許有不少人都和我一樣。

  還好,我不是討厭看書,大我兩歲的哥哥很愛看書,哥哥說是好看的書,我就會拿來看。當時剛好是科幻小說的顛峰時期,我就像看漫畫一樣,看了小松左京、半村良、筒井康隆等的小說。

  但我一個月看的書不會超過兩本,十七歲的我每天到底在幹什麼?不是在看漫畫,就是和朋友一起去玩,不然就是躺在床上睡大頭覺。

  我雖然不怎麼喜歡看書,卻愛極了學校的圖書館。我經常跑圖書館,但並不是為了借書,而是去做功課,或是和同學說悄悄話,也可能是在那裡等男朋友社團活動結束。

  偶然閒來無事,我也會去瞄一瞄書架上的書。正當我晃啊晃地看著書的封面時,這本書就跳入了我的眼簾。由於書名很美,我很難得地想要借回家看。

  我真的很無知,根本不知道這是史上同時獲得群像新人獎和芥川獎最年輕作家的作品。在黃昏人煙稀少的圖書館內,我翻開了這本書。

  距今已經十五年了,雖然我早已忘記了書中的故事情節,卻依稀記得當時的衝擊。

  這也是小說嗎?

  這就是我當時的感受。雖然對如今身為作家的我而言,這實在是令人無地自容的發言,但這就是我在當時的真實感受。

  原以為,小說應該條理更清晰。但這本書卻讓人感覺混沌不清,在閱讀的時候,感覺可以嗅到各種不同的味道。書中散發出汗水、鳳梨,以及從來不曾聞過的大麻的味道,還有剛開始熟悉的香菸的味道,和也是剛開始熟悉的男人的體味,頓時讓以前所讀的那些書黯然失色。

  事隔十五年後,當我再度拿起這本書時,仍然可以清楚地回憶起當時的精神狀態。那時候,我剛好在電視上看完電影『銀翼殺手(Blade runner)』,總覺得電影的最後一幕和這本書的最後一幕產生了重疊。

  我一直『扮演』著輕鬆的高中生角色,但這本書對我內心產生了極大的震撼。我發現那些整天吵吵鬧鬧的同班同學和猴子沒什麼兩樣。事到如今,當然可以用一種懷舊的情緒回想那種年齡常見的煩惱,然而,當時的我卻痛不欲生。為了避免受到被關在教室這個狹小的籠子裡的四十幾隻凶暴猴子的侵害,最安全的方法,就是把自己也變成猴子。

  回到家裡,等待我的又是母猴、父猴和兄猴。我看書的行為,也只是在模倣兄猴。

  這本書的最後場景讓嚇得縮成一團的我獲得了解放。

  從此之後,我就不曾再碰過我哥的書架。我學會了獨立。然後,開始用自己的腳和眼睛尋找好書。我也不再害怕猴子了,我已經產生了勇氣,不需要再模倣別人。

  在少女時代不愛看書的我,長大後成為作家,總算培養起看書的習慣。

  但在去年(1991年)一整年中,我只看了92本書。由於並不包括資料書和雜誌類,所以,實際數字應該更多一點。平均來看,每個月看8本書。以我的職業來說,或許略嫌不足。今年的速度稍有提升,在四月底以前已經看了四十七本,按這樣的進度,一年應該可以看140本書,但實際應該無法達到這個目標。
我並不認為數量很重要,也不認為看書需要一窩蜂地趕時髦搶先看剛上市的新書。

  某些人不想把短暫人生的寶貴時間浪費在看無聊的書上,只看那些經過時間洗禮而殘留下來的經典著作,我對這種態度也無法苟同。

  我相信有人會感到不耐煩,只不過是看書而已,有必要弄得這麼麻煩嗎?

  讀者可以任性。無論是摩菲(Joseph Murphy,美國神學博士、作家)也好,馬克斯也罷,麥迪遜也罷,想看就看,覺得無聊,也可以中途放棄,賣到中古書店去。

  對了,我想起來了,我向學校圖書館借的那本《接近無限透明的藍》最後並沒有還,我擅自揩油下來當作畢業紀念。

  但最後還是不知道掉到哪裡去了……


【摘自山本文緒《花需要水 我需要戀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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