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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引用自
nightangle - 以幻想突擊真實的邊界--《都嘛是怪腔男孩》史蒂芬.凱爾曼◎蒼野之鷹

Pigeon-English-by-Stephen-Kelman---book-trailer[(002299)18-00-14].jpg十一歲的男孩眼中的世界是怎樣的?是充滿希望的許願池,可以不斷向它投進自己的每個願望,相信有天自己的心願可以完成?還是恃強欺弱的生存戰場,不分年齡,只要落單或是拒絕黑暗勢力的召募就有被追殺和欺淩的憂慮?在《都嘛是怪腔男孩》裡,特別以移民男孩哈利的眼光,來重新審視這個令人感到既陌生又熟悉的城市倫敦。 
 

孩子眼中的無憂無慮是來自屈服於命運的安排或是藉由想像去開拓一個令自己感到快樂的空間,像哈利曾言:「我喜歡坐電梯…尤其是只有一個人的時候。那時候你可以是鬼魂或間諜。你連尿臊味都會忘掉說,因為電梯動得很快。」這樣的世界,在他的童言童語中不難窺見一絲絲的無奈,真正屬於自己的時間,是在自己獨自一人的時候,而且那個時候的自己是最自由的,想成為什麼就是什麼,不需因為外在環境而讓笑容消逝,甚至會讓人忘了周遭環境的惡劣,以為此刻自己置身於仙境中。 

在貧富差距日益擴大的疆界裡,放眼望去都是一片和樂融融的縱情時光,追逐名牌、追逐時尚和極力提升自我生活水平,每個人都在為了讓自己可以過得更好而努力,也因此在電影、影集或是小說的主流趨勢也不由得偏向了紙醉金迷的生活,而《都嘛是怪腔男孩》卻偏偏反其道而行,它不走華麗的排場,改以貧困男孩的真實和虛幻空間去構築出一個似真似假的暴力和恐懼充斥的世界,但令人感到不安的是,所有的罪惡在這裡彷彿都是理所當然。 

 
「小樹苗關在籠子裡。用籠子把樹關起來是怕你會偷樹。哇咧,神經病,誰會偷樹啊?誰會為了搶阿喬炸雞就把一個男生掛點掉?」哈利以不可思議的語調說著這些讓人難以相信的事,連他都覺得這個世界荒謬得可以,不把東西牢牢看管好,就會淪為偷兒的新寵兒,雖然他也明白這是個不可避免的生存法則:「如果我進了岱爾農場幫,維里斯就不能欺負我了。如我想跟別人交換運動鞋,那他不換也不行,而且也不必還。」只要有一點點的存在價值,東西就有被人搶走的可能性,如果你連幫派都沒有加入,那麼等待你的是一場場的欺淩追逐戰,相反地成功通過入幫考驗,那麼你的階層地位又往上提升,甚至可以不勞而獲他人的財物。

「我還沒有手錶,也不需要。鈴聲會告訴你該去那裡 而且教室裡也有時鐘。不在學校裡根本不必知道時間,肚子會告訴你該吃飯了。肚子很餓了,回家就對了,絕對不會忘記的啦。」看起來好像是個神經大條的男孩,對於有沒有手錶都不在意,因為學校裡有時鐘和準時餓肚子的時鐘,也許起初會因為哈利的想法認定他的生活應該可以說是愉快,但最終會由圍繞他的人群裡的談話、電話線那端無法切斷的親情連繫,逐漸拼湊出社會最低層階級的辛酸,特別是來自外國的移民人士,在這裡要習慣的並非只是膚色的差異,還有著分隔兩地的思念之情,以往熟悉的事物不見了,取而代之的是新規則的生活經驗和不曾停歇的暴力威脅。

 
媽媽:「傻孩子,愛格妮絲不會死,她只是發燒。」 

我:「摩西.阿吉曼的妹妹也是發燒,結果死掉了。」 

媽媽:「那不一樣。」 

麗迪亞:「她會死是因為她媽媽去找巫醫,大家都知道。」 

我還是很害怕。誰都會死,小貝比也不例外。每天都有人死掉。死掉的男生沒有傷害過誰,結果他被人捅死了。我看見了血,他的血。……我一直在等愛格妮絲跟我說哈囉,可是一直等不到。她只能呼吸,而且感覺跟以前不一樣,不像以前那麼大聲,反而太快而且太遙遠。 

阿瑪奶奶:「她沒事,上帝在看顧她。」 

我:「爸爸咧?」

阿瑪奶奶:「上班啊。」

 

愛,是期待和不安,即使明白生命無法永恆不變地活著,但還是希望自己重視的人能夠安好,像哈利喜歡的人很多,他的爸爸、媽媽、姊姊、小貝比的妹妹、阿瑪奶奶、女友帕琵、朋友狄恩,甚至是在世界流動的一切生命,地上的大樹乃之於天上的眾星,但他也明白眼前的一切是走在懸崖邊上的行為,沒有人能夠預知下一刻會發生的事
 

都嘛是怪腔男孩》讓人覺得特別之處在於它以童稚的想法凸顯出社會亂象的真實性和殘酷的弱肉強食世界,不疑是為原本已對這類事情漸感麻木的人們注入一股清流,在純真的目光裡所望去的一切真的是我們期盼給孩子的嗎?而對於死亡議題和暴力入侵孩子心靈的侵襲,做為大人的我們又該如何因應,才能讓孩子在現實生活裡仍懷抱著光明的希望,無懼於黑暗的降臨,或許這本《都嘛是怪腔男孩》的黑色童話能夠帶來另一種解答也說不定。

 

都嘛是怪腔男孩Pigeon English
史蒂芬.凱爾曼◎著  趙丕慧◎譯

「這個孩子寫給世界的情書讓我讀來又是笑又忍不住顫抖。」——《房間》作者愛瑪.唐納修
「令人動容的小說……有說服力,感人肺腑。」——《記憶流離》作者克萊兒.莫瑞
「喜歡《深夜小狗神祕習題》或《房間》的讀者,一定會喜歡這本書。」——英國《泰晤士報The Times》
「驚豔……很難相信這是作者的第一本書。」——英國《衛報Guardian》
 


天空想下雨,把地上的血沖走。
這是死掉的男生的血,他在阿喬炸雞店前被殺了,血流得到處都是。
小孩子不應該被殺,但在倫敦這裡似乎不是。

我叫哈利,今年11歲,剛剛從迦納搬來倫敦。
學校裡的老大叫我幫他們做事,說不做就是敵人,但我才不幹呢。
要我做壞事,我寧願當警探幫死掉的男生找出兇手!
我去河邊找兇器,收集嫌疑犯的指紋,用望遠鏡監視他們的一舉一動……
找出兇手,我們才能跑在死亡的前頭,才能「永遠」和愛的人在一起。

我愛媽媽,我愛爸爸,我愛姊姊,我愛還是小貝比的妹妹。
我愛同學帕琵,我愛常常來陽台拜訪我的鴿子,我愛泰利的狗。
我愛把自己指紋燒掉的阿姨,我愛我最好的夥伴狄恩。
我愛我的飛毛腿,我愛樹,我愛星星……我愛這個世界!

努力好幾個月,我快把證據找齊了,快要天下太平了啦!
可是好像有什麼人在等我。從跑過的風中,我嗅到恐懼……
抬頭看,我的鴿子站在欄杆上,用牠粉紅色的眼睛看著我,

好像在對我說:別擔心,我會為你帶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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