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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不想變成「那樣的大人」所以我們讀了大人眼中覺得沒有用的書……
因為不想變成「那樣的大人」所以我們破壞規則,反權威,反體制,最重要的是教喜歡的女孩能夠看我們一眼……
因為不想變成「那樣的大人」所以我們開始策畫了一場「青春歌舞片」……
1987年村上龍自傳體小說《69》出版,30年後改編成電影,50多歲的村上龍告訴年輕人,去了解世界吧,無論權力都麼強大,只要比當權者了解的更多,就可以超越權力,監督權力……
村上龍在九月號的《新視線》雜誌中接受採訪,被問到強調行動力的他,卻說自己不想也不能改變社會,為什麼?他說:「小說家並不是為了改變社會,而是以『精神的自由』為主題向讀者提出『問題』」。
閱讀小說其實有時候動機很簡單,好不好看?有不有趣?打中人心?只要有那麼一點可以讓人讀下去,其實小說家便抓住了讀者。但我自己讀小說總想知道小說家的意圖,總想多知道一點小說家怎麼交代自己的價值與理念,這裡小說家丟出來的問題,是給讀者,但其實也給自己。
我非常同意駱以軍的推薦序說,這是一部青春歌舞片。但更讓我讀到這本小說中最原始的出發點,就是青春期至高無上的吶喊,夠了,我才不要變成像你們這樣的大人!
這讓我連接了韓國電影「辯護人」〈변호인〉,主角堅持的價值就是「不放棄」〈보기하지말자〉,他把這句話寫在賣給二手書店的司法教科書的書上,寫在自己當建築工蓋的棟梁上,寫進自己的價值裡……
不放棄,放棄了,你就變成「那樣的大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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