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散,並不代表永遠分離。
它只是一群一同激盪想法的夥伴,
因為理念不合、或再也擦不出火花,累了,
決定原地喊「ㄙㄚ、」,暫時分開。
各自生活,積累經驗與靈感。
這種狀況很常發生在樂團身上。
例如上星期公布解散消息的「R.E.M.」,
讓追隨他們二、三十年的歌迷傷心。
很少人記得,REM曾經在1995年來到台北開演唱會。
那時我用打工賺來的零用錢,去台北國際會議中心朝聖。
Michael Stipe舞台上獨特的肢體扭動與抖腔,
從我聽過一遍又一遍的卡帶中重現。
那天,全場都站起來了,跟著他唱〈Losing my religion〉。
1000元的票價,對當時的我來說是筆不小的錢。
但很高興我曾去到現場,沒讓現在的我留下遺憾。
算算,還有幾場演唱會是讓我此生無憾的,因為他們解散前或解散後來。
1998年Savage Garden,解散。
2003年SUEDE,來台後不久,解散(但最近又重組並重訪台北)。
2008年PULP解散後的Jarvis Cocker。(最近也宣布重組了)。
2009年OASIS,來台後不久,解散。(兄弟各自出專輯,弟弟前陣子帶新團來台)。
2009年槍與玫瑰分崩離析後的Axl Rose。(雖說還以槍與玫瑰活動,但沒有Slash還能是Guns N' Roses?)……
解散,重組,解散,重組,分分合合是樂團常態。
對各領域的創作者來說,適當的分離與距離都是在儲備下一次的爆發。
而若永遠靜止了,留存下來的也會被傳唱不息。
最後,來一首〈Man on the Moon〉。
住在月球上的獨特人兒啊,藉著太陽的反射讓自己發光。
如同樂迷們帶給你們的榮耀與光芒。
請記住你們是有社會責任的,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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