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引用自mytvidea - 史蒂芬凱爾曼《都嘛是怪腔男孩》我應該要乖的,可是我故意忘記

翻開書,第一段第一句,「有看到血,比你想像中黑。」

01.jpg當時我還沒有太多的想像。史蒂芬凱爾曼《都嘛是怪腔男孩》,書名怪,內容截文也怪,我是抱著好奇心開始閱讀的。作者用一個命案現場揭開11歲的轉學生男孩哈利,新奇無倦態的經歷一學期的生活。「小孩子不應該被殺,但在倫敦這裡似乎不是。」他跟著媽媽、姐姐從非洲迦納飛來英國,很多事跟他知道的都不一樣。

都嘛是怪腔男孩Pigeon English》的 「我」,就是哈利,出口說閉口想,都是小學生天不怕地不怕的語調和自己編答案的思考。這世界跟我成長年代差距太大,我必須耐心適應,一度以為我看的是本青少年小說,可它偏不是,意料外蹦出來的髒話或天真....哇!這可能是一本寫給大人看的,了解青春期成長中的孩子,怎麼面對那麼多誘惑、危險、心動、憤怒、不明不白卻還是被強迫要道歉或感謝的狀況的書,只不過作者借哈利的嘴,說說心裡話讓讀者懂。

書裡有很多人物,句子不長,放肆得很。哈利的玩笑,他的吵嘴,他的小戀愛,他的思念,還有很多他似懂非懂的新鮮事,飽滿著學校和家庭生活,我翻閱著普通平凡的日子裡,哈利像寫日記般地講給我聽,中途不曾感到悲傷或訝異,只想看看他搞什麼鬼?

史蒂芬‧凱爾曼 Stephen Kelman隱約中編了四條線,交叉圍著哈利這善良的孩子(我認為他的心很溫暖)。轉學,讓他想嚐試惡作劇,讓他碰上很扯的事,我一看到書上寫「肚子變成冷冰冰的」,就懂他又遇上覺得糟糕而緊張的問題。哈!我喜歡哈利的誠實,「我最討厭被媽媽看透我的腦袋裡在想甚麼了啦!

沒有順著走進怪腔男孩的世界的,我也一邊看一邊猜,小孩就是愛回嘴嘛!終於弄懂,「我」是哈利,爸爸有間做竹子傢俱的小店,和奶奶.小BABY妹妹愛格妮絲還留在迦納,哈利跟著在倫敦醫院婦產科上班的媽媽.姐姐麗迪亞來到倫敦。書裡,哈利總拿麵粉餵著飛來他家的鴿子。(偷偷說,那隻鴿子的話還真深奧,不過牠卻是哈利最後見到的,唯一能說話的動物。)

哈利的情緒起伏,總有著英國和他來的非洲給他的「驚奇」比對,那些當然都在媽媽沒看見的時候做的事,說的話,相處的新規矩,對家長來說應該都是嚇死人而不該做的事,所以哈利偶而也覺得自己不乖。我欣賞作者讓爸爸「交待」哈利的安排,他說「家裡什麼都要靠我....」,讓11歲的男孩有時勇氣大增,「好加在有我。」

他知道要保護媽媽和姐姐,逗她們笑,不能讓日子太悲慘.....

哈利最愛晚上電話裡,爸爸的聲音帶笑,小妹妹會叫他「哈利」。
他在我的眼中就是好兒子,好哥哥,他有聽爸爸的話。

但是,哈利是小黑人,容易引起同學注意。學校裡有愛搶人的麻煩小子幫派想罩他,他也覺得入幫蠻拽的,可惜老通不過「行動」中對膽量和資格的測試。幫裡人都怪怪的,哈利常「進行中」想到該不該做而掙扎,本來不該這樣的。「我連自己是哪一國的都不知道!」哈利認識了小偷,看起來從校園霸菱中脫逃,天天在「戰爭」裡。直到聽見妹妹發燒了,他好害怕....

「我知道自己做了什麼...而且都是我的錯...我從心坎裡知道,我應該要乖的,我應該要乖的,可是我故意忘記。現在上帝要來毀滅我們了,搞不好祂會先殺掉愛格妮絲(小BABY妹妹),給我一個教訓。我沒辦法呼吸了,我也不想呼吸了。我練習死亡是甚麼感覺.....」

他好愛好愛妹妹,他怕她死掉,因為他知道「死」是怎麼回事。「交易就是這樣:上帝必須先保護別人,我自己照顧我自己。我一點也沒關係。」他懂事,他得改,他可以忍耐被欺負,和壞小子隔開.....所以妹妹病好了,他覺得自己救了她,肚子暖洋洋的。

姐姐麗迪亞的同學愛騷擾引誘小哈利,是將《都嘛是怪腔男孩Pigeon English》此書推向「限制級」模糊地帶的怪咖。相對的,作者讓小哈利有純純的愛,他只要在紙條上勾選YES or NO,就變成別人的男朋友,哈哈!「笑是讓別人喜歡你的最好的方法。」對啊!小孩子單純的世界裡,擁有愛很簡單,大人該學學的。每天,哈利有意見也有不安,他「看見」生病,自殘,違法居留,還有他抓著好朋友狄恩想找到殺人案的兇手,不停的想辦法找證據。

「我跟死掉的男生只是半個朋友....我只想快點跑掉,不能讓死亡追到。」哈利在教堂為死掉的男生禱告,他有遺憾,有一回被流氓欺負是「死掉的男生」主動幫他,哈利曾想跟他做朋友卻來不及了。

「所以現在換我幫他」。阿喬炸雞店前的小孩命案,並沒有給我恐怖感,作者是花了很多篇幅讓我跟著小孩的「義氣」做粗淺的分析和觀察,哈利和狄恩當自己是間諜是警察,偷偷實驗著他們從電視節目裡學來的找嫌疑犯的方法,在教堂,去河邊,翻垃圾桶,用膠帶按指紋,望遠鏡監視,前進酒吧.....

童稚的疑問有時候真是「真理」。

「可是感覺"永遠"已經結束了。感覺好像有人殺掉那個死掉的男生的時候就把"永遠"給搶走了。」連哈利都會害怕下一個是不是他,找到兇手,是把「永恆」找回來。「就會像是萬事萬物都還照道理在運轉」,小孩被殺應該是脫軌的,不正常的啊!

可是,暑假前的最後一天,哈利得到小女友的吻,一路狂奔釋放著他對這個世界的愛,愛卻爆開......「愛格妮絲又小又胖的手指和臉。我看不到了。」我嚇到了。為什麼讓孩子不懂的「為什麼」,停留在大人沒辦法說給他聽的,讓鴿子說給他聽的時刻呢?《都嘛是怪腔男孩Pigeon English》,整本書裡小孩子活靈活現的緊張和心事還在腦裡,卻不讓我安穩的結局,令我驚呼而心跳加速,難怪這書會特別引人注意。(哈利不壞,他知道要乖的。)

最後一段的第一句「有看到血,比你想像中黑。」 

 

 

都嘛是怪腔男孩Pigeon English
史蒂芬.凱爾曼◎著  趙丕慧◎譯

「這個孩子寫給世界的情書讓我讀來又是笑又忍不住顫抖。」——《房間》作者愛瑪.唐納修
「令人動容的小說……有說服力,感人肺腑。」——《記憶流離》作者克萊兒.莫瑞
「喜歡《深夜小狗神祕習題》或《房間》的讀者,一定會喜歡這本書。」——英國《泰晤士報The Times》
「驚豔……很難相信這是作者的第一本書。」——英國《衛報Guardian》
 


天空想下雨,把地上的血沖走。
這是死掉的男生的血,他在阿喬炸雞店前被殺了,血流得到處都是。
小孩子不應該被殺,但在倫敦這裡似乎不是。

我叫哈利,今年11歲,剛剛從迦納搬來倫敦。
學校裡的老大叫我幫他們做事,說不做就是敵人,但我才不幹呢。
要我做壞事,我寧願當警探幫死掉的男生找出兇手!
我去河邊找兇器,收集嫌疑犯的指紋,用望遠鏡監視他們的一舉一動……
找出兇手,我們才能跑在死亡的前頭,才能「永遠」和愛的人在一起。

我愛媽媽,我愛爸爸,我愛姊姊,我愛還是小貝比的妹妹。
我愛同學帕琵,我愛常常來陽台拜訪我的鴿子,我愛泰利的狗。
我愛把自己指紋燒掉的阿姨,我愛我最好的夥伴狄恩。
我愛我的飛毛腿,我愛樹,我愛星星……我愛這個世界!

努力好幾個月,我快把證據找齊了,快要天下太平了啦!
可是好像有什麼人在等我。從跑過的風中,我嗅到恐懼……
抬頭看,我的鴿子站在欄杆上,用牠粉紅色的眼睛看著我,

好像在對我說:別擔心,我會為你帶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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