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褚士瑩◎文

高中的時候,第一次存夠足以當背包客旅行的一點費用,因為錢不多,能去的地方自然也無法太遠,所以選擇到南亞的印尼,這大概是我人生第一次到海外長住的經驗,雖然當年的旅行細節已經模糊不清,但每當我被問到為什麼決定在NGO組織工作的關鍵性決定時,就必須回到那個暑假。

當時為了節省旅費,常常搭夜車到目的地,不但節省白天花在長途交通上的時間,也省下了旅館的住宿費。或許這樣的克難旅行方式,讓我看到即使印尼當地的中產階級也看不到的貧困景象,每天早上當火車或是巴士停靠在車站,我一推開門迎面而來迎接我的,不是燦爛的朝陽,也不是清冽的空氣,而是一雙雙伸出來向我乞討的小手。

我心想如果不給錢的話,是不是代表我就是壞人?但,給錢就一定表示我是好人嗎?

「可是給了你,我自己就沒有了。」我聽到自己跟自己說。
「我也是辛苦工作,才好不容易存一點錢來旅行的,為什麼你跟我要,我就一定要給你?」我感受到自己的內心浮起一絲不悅。

但是看到三歲開始每天挑水的孩子,他的窮真的是因為來自懶惰嗎?而我真的是比較勤勉嗎?還是我只是比較幸運,生在一個即使只領最低薪資也存得了一些錢的地方?

如果我要給的話,該給甚麼?是錢還是食物?是鉛筆還是礦泉水?
我要給錢的話,該給多少才叫做適當?
如果我手邊的餘錢只能給一個人,我該給誰?是不是殘障就一定比好手好腳的更需要?是不是瘦弱的,衣服破爛甚至赤身露體的,就一定比較可憐?是不是年齡越小的乞兒,就越值得施捨?
那麼抱著孩子乞討的媽媽呢?那個女人真的是孩子的母親嗎?
那麼年老的呢?
今天我就算把所有家當給了,那你的明天呢?
後天呢?明年呢?後年呢?
如果長期來說,幫不上忙,是不是現在也就乾脆不要給……

一波一波的乞討者,就像海浪那樣在人潮中向我襲來,而許許多多的問號,打進我年輕的腦袋裡,破碎難辨,卻又確實存在,那年夏天的旅行,並沒有給我任何答案,相反的,卻給了我很多的疑問,我當時甚至以為那是一場很糟糕的旅行,才會遇到這麼多乞丐,但是十年之後,當我下定決心,要離開科技產業進入NGO的時候,才發現那個夏天對我的影響是什麼?剛開始的害怕是甚麼?疑問又是什麼?如何學會觀察別人,卻不去做價值判斷,又如何學會感動,如何接受陌生人的善意。在我的腦子裡面醞釀了十年,終於成為一個改變我生命的大件事。

雖然到今天,對於面對乞丐到底應該不應該伸手,仍然沒有絕對的答案,但是我卻很清楚,如果NGO用得恰當,就可以用有制度的方式,集中資源幫助自己想要尋求改變的弱勢者,而在這過程當中,我自己在很多方面,也成為受益人。

當然,這十年之間,不代表我不吃不睡,整天就在想這個惱人的問題,實際上,這十年的年輕歲月,我一面讀書,一面工作,一面旅行,毫無間斷,也毫無後悔。趁著年輕去旅行對生命的意義,可能超乎自己當時的想像,即使讓人避之唯恐不及的乞丐,也引發我去思索平常從來沒有想過的問題。

答案是甚麼,甚至這些問題是不是有答案,我後來逐漸明白,反而不是那麼重要,重要的是,我開始學會問學校沒有教、考試也不會考的問題—關於生命與幸福。



最近跟大學時代,一起蹺課去印度、尼泊爾沿著喜馬拉雅山腳旅行的好朋友Kate聊天的時候,她提醒我一件往事。

有一天,在喜馬拉雅山區,我們兩個在分岔路口,對哪一條才是回湖畔的小旅館正確的路,出現了無法說服彼此的歧見,最後我們決定分道揚鑣,各自走自己所選擇的山路。

過了幾個小時,我在旅館一直沒等到kate,天快黑了,讓我非常擔心,於是繞回原路去找人,到了分岔路口的時候,我抱著姑且一試的心態,向一個沒有雙臂,體型非常瘦小的乞丐問路:

「你有看到我朋友嗎?」
「有啊!」他說。

我聽到他這麼說,不論是真是假,心都振奮了一下。

「她一個人嗎?」我又問。
「不,她跟一個男人在一起。」

我一下子緊張起來,「那個人是誰?你記得他的長相嗎?」

「記得,」乞丐哈哈笑說,「那個人就是你啊!」

當時我氣得拳頭都握緊了,巴不得一拳把他打下喜馬拉雅山谷,可是他說的話又確實不假。
就在我瞪著乞丐生氣的時候,Kate若無其事的從山下的小徑走下來,可能還哼著歌,手上握著一小把白色的野花之類的,見到我要找的人出現了,這個乞丐立刻提出要求,希望我帶他一起走。

「你的意思是,帶你到山下嗎?」我問。
「哪裡都沒有關係啊!你不論要到哪,就順便帶著我去。」這一聽,我也傻住了。
「我……我……我要怎麼帶著你呢?」我結結巴巴的說,眼神飄向Kate那邊求助。她不但沒有要幫助我意思,反而表現出對我們兩個的對話非常感興趣的樣子。
「很簡單,你就將我像一籃水果般帶走,就好了啊!」

我心一震,為什麼一個活生生的生命,會央求另一個陌生人,把自己像一籃水果那樣,隨便帶到哪裡去都好呢?我有點困惑又有點生氣地拒絕了,拉著Kate繼續上路,但那麼多年以後,她提起這件我已經完全忘記的往事來,呵呵笑著彷彿昨天才發生似的。


從小到大,我們都被教導著要如何用正確答案回答大人問的問題,不知不覺,失去了對看似不怎麼重要的小事,提出問題的能力,但在開始旅行之後,我又像孩子那樣,腦袋裡隨時充滿了許多的問題,有的有答案,大多數則沒有,但努力去解答各種不用考試的問題,也可以是件很棒的事。

那一次的旅行,就像其他的旅行那樣,我們途中遇到了許多的乞丐,多到無法假裝沒有看到的程度,或許,在我們年輕的生命裡,都刻劃下不可磨滅的印記,當年的兩個好旅伴,Kate放下澳洲雪梨拿到的建築碩士光環,放棄記者的工作,成為一個理直氣壯的單親媽媽,理直氣壯的在一個叫做台灣西恩的基督教機構,幫助未婚媽媽跟陷入法律邊緣的外籍配偶母親諮商、看顧,也為這些棄兒和未婚媽媽們建立了庇護所,用很快的速度了解收養流程,並且安排台灣當地以及外國家庭收養這些孩子。

另一個旅伴Mitchel,藝術學院碩士班後當過電視台記者、大學兼任講師、在誠品書店擔任網路部門的市場總監,後來大部分時間待在北京工作,擔任國際中文版的時尚雜誌主編,但是還是無法忘情旅行,有一年夏天在青海湖開店圓夢,結果店被政府收回去開不成了,便開始拍電影,成了「殺手歐陽盆栽」的編劇。

我們這幾個老朋友,大概都是其他人眼中生活相當有趣的人,同樣的旅行經驗,卻帶著我們走向三條看起來似乎完全不同,卻又某種程度上非常相似的築夢之路,我想起我們三個人,在從尼泊爾跨越印度邊境的那天晚上,因為印度的海關要等早上才開門,所以我們住在尼泊爾境內的小村莊,Mitchel跟Kate那晚吵了一架,原因是村子裡天黑後沒甚麼東西吃,Mitchel肚子餓了非常覬覦Kate背包裡那條在加德滿都買了卻一直沒吃的巧克力奶油夾心餅乾,Kate捨不得吃,說要留到「很特別的時候」才可以打開,硬塞給了他另一條草莓口味的,結果當天晚上,Mitchel竟然發現Kate悠然自得地把那條巧克力餅乾,通通拿去餵一條路邊的流浪犬,當場氣壞了。

「因為這是我生平第一次,遇到我不害怕的狗,當然是很特別的場合啊!」Kate理所當然的說。

這些點點滴滴的小事,至今回想起來,仍然讓人會心一笑。這些點滴,都是試圖回答我們自己對瑣碎的日常生活所提出的疑問,有愉快的成分也有恐懼,有歡樂當然也有哀傷,但提出這些看似不重要的問題,跟找到這些問題的答案,可說是同樣重要,小問題可能會帶來大答案,在喜馬拉雅山腳的分岔路口那天,我們都做了不同的選擇,當時以為只有一條路是對的,後來才發現只要知道最後的目的地,隨便怎麼走最後都會到,或者就像那個希望我把他像一籃水果般提走的乞丐,就算不知道要去哪裡,只要有足夠的信任,就算不知道方向其實也沒有關係。

人生比我們想像的更簡單。
這個小小的決定終於到後來有一天,我們長大以後,變成各自的世界觀,各自看待世界的角度,也決定我們成為一個甚麼樣的人。

──摘自褚士瑩二月新書《給自己10樣人生禮物》部分內文

  

《給自己10樣人生禮物:成就動詞型的生命地圖就在這10個關鍵》
褚士瑩◎著

小學三年級就有環遊世界的夢想,17歲就開始出發,至今未停止過。
每年飛行的哩程數就可以繞地球六圈, 其實他只是將舒適圈擴大了而已。

他說,他最賴皮的一件事,就是死趴在夢想的彩虹上,
因為他愛上滿天星斗的辦公室,到印第安保護區追蹤大角鹿,到緬甸當農夫,
他找到合適自己的工作方式!

他給自己最高額度的健康保險就是一輩子的運動,
他堅持沒有朋友比沒有錢還要不幸千百倍!
當朋友在MSN上敲說,嘿,褚士瑩,我覺得你真是這輩子活得最爽的人!
他卻相信只要做好自己的專業,
就算冷門,就算不是第一名,就算不是大師,
每天專心做喜歡與擅長的事,就是一個很棒的人!

太多人問他:你怎麼辦到的?
太多人羨慕他的無國界價值觀,
太多人欣賞他的夢想與現實的結合力,
但他卻想說:我給自己10樣人生禮物,
形成了自己熱愛的生命地圖,你們一定也可以的,
但最重要的是,我已經打開它!使用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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