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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米勒◎著

不久前我正在寫一部小說,內容是描述一位表演藝術家如何轉變成生態恐怖分子(eco-terrorist)。

呃,我之所以沒出版這本小說,在於內文描述的是表演藝術家如何變成生態恐怖分子,而我實在找不出這種故事的讀者市場。但我還是一如往常撰寫小說,而且是在鐵路另一邊的辦公室內走筆行文。

當時我並不住這,而是住在鄰近的伊斯特摩倫(Eastmoreland),那裡不但種滿了老樹,還有看來宛如英式平房、花園中的玫瑰開遍了柵欄及門口的老式房屋。

我會在早上起床,泡杯咖啡,烤片吐司,把筆電放進背包,穿上雨衣,然後走出屋子,穿越鄰里、別人家的花園,直達鐵路另一邊的辦公室。我會一邊走路一邊編著故事,想著我要我的人物說什麼、做什麼,還有我如何要他們一股腦兒地投入接下來的各種場景。

我走路時覺得自己就像神,不斷地創造世界,同時我深信當我抵達辦公大樓、爬上階梯,進到辦公室並關起大門,我就會坐下來賦予世界活力,讓它活了過來——不過,這種事從未發生。

由於路程要花上半小時,因此等我坐到辦公桌前,我應該會有不少時間規劃書接下來要怎麼寫,但說故事的有一部分是作家,另一部分則是人物本身。任何一位作家都會告訴你人物想怎麼發揮,就怎麼發揮。

我很喜歡《聖經》談到神用話語創造世界的那部分,彷彿我們所目睹、所感覺到的一切都是從祂口中說出的文句,就連人世間的雨滴也是祂吐出的唾液。

我感覺到我的肉身、我的肌膚、我的想望皆由神所寫出。我的性別是神所說出的單字,祂說我會是男性,會有棕髮、褐眼,並於子宮內孕育而生。這聽起來文謅謅的對吧?彷彿大家都是書中的人物那樣。

你可以把這稱之為「神」或「良知」,又或者你可以把這斥之為我們身而為人、身為活生生的說書人所具備的直覺,進而不屑一顧;但我的另一種直覺,則是這帶領我迎向更精采的故事,成為更傑出的角色。我深信人類以外還有另一位作家,祂和我們互動、為我們策劃更精采的故事,甚至在我們清醒狀態下細語低喃著更為動人的故事。

孩提時,我只從神那裡領受到罪惡感,某種我斥之為一路接受教堂牧師的洗腦下對周遭事物過於敏感的良知,然而,那種聲音真的只是敏感良知下的殘骸,和我現在所談到的聲音截然不同。

真正的「聲音」較為沉穩、微弱,而且似乎明確地了解到對錯之間的區隔,還有頌揚與褻瀆之間細微的差異。那聲音聽來並不煩躁,反倒像默許著無數次「萬事起頭難」那般耐著性子。

我說的「聲音」正是一池冷靜慧黠的深水,訴說著沉默是金;別那樣道人長短;原諒那個沒和你說到話的朋友;別把那女人視為你的財物;我要讓你看看日落;你看看,人生苦短,你的煩惱根本毋須掛心;買下那瓶酒、致電朋友、看他能否前來聚聚,因為你要切記,他應該跟女兒促膝長談,而你只要問問結果如何就行。

也因此,在撰寫小說還有筆下的人物為所欲為時,我就越是了解有人正在描寫「我」這個人物,所以我開始聆聽「聲音」,不然就是稱呼它「聲音」、承認的確有那麼一位「作家」。

我不否認,那個我以外的「作家」的確寫得比我還好,而且一旦承認這點,我就了解到那個「聲音」——那位不是我的「作家」——正試圖讓故事變得更加精采、讓一連串的體驗變得更有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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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人生變動詞 cover.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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